2013年1月5日,北京大望路,一熱電公司的煙囪。目前,全國多地已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。圖/CFP
  環境污染需要政府管,但依然應有更多更靈活的市場手段。
  近年,空氣污染等環境問題已成全國焦點,受到高層前所未有的重視。
  在十八大報告提到的“五位一體改革”中,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列入廣受矚目,其中提到,建立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市場機制,逐步開展碳排放權、排污權、水權交易試點。
  “誰污染,誰負責,多排放,多負擔,節能減排得收益、獲補償”——今年下半年推出的轟轟烈烈“大氣十條”,要求提高節能環保準入門檻,嚴格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,同時強調發揮市場機制調節作用。
  今天,經濟措施已成為環境治理的重要輔助手段;在三中全會,其很可能成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議題。
  市場機制進入“大氣十條”
  “用市場手段來改善環境,這是改革的方向,”北京環交所董事長、北京環保局原副局長杜少中說,“以前在污染防治上,用得較多的是法律和行政手段,市場手段用得很少。”
  他表示,現在,市場手段用得越來越多,和法律與行政手段配合使用,成為一個發展趨勢,其也是國際上治理環境的通行做法。目前,美國大量使用排污權交易和環境保險,波蘭開辦環保銀行等。
  今年9月,國務院推出《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,被認為是有史以來最嚴格的治理大氣的行動計劃,也稱“大氣十條”。其中,在“發揮市場機製作用,完善環境經濟政策”章節提出,要求發揮市場機制調節作用,分行業、分地區對水、電等資源類產品制定企業小額定額,對能效、排污強度達到更高標準的先進企業給予鼓勵,並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。
  市場手段推進資源品價格改革
  在向市場經濟轉型的近20年中,用市場手段解決環境問題的方式日漸增多。如:用命令控制加政府補貼推進二氧化硫控制;全國實施排污收費政策,籌集大量環保資金用於污染防治;地方試點推廣排污權交易,推進資源品價格改革等。
  但市場手段推進並非易事。如目前在能源資源、公共事業、環保收費等領域,價格不合理的問題比較突出,正在進行的資源品價格改革在水、氣等方面相對較為容易,但在鐵路、電力等方面則推進較難。
  在全國已實行的排污收費政策上,依然存在著費率過低,起不到充分的減排激勵作用,以及排污費被挪用、擠占,使用效率不高等問題。
  有業內專家表示,雖然有多種經濟手段,但其依然還是輔助手段,需結合行政、法律等措施走綜合治理環境的道路。他認為,目前最需要改革的,並非某個具體的政策環節,而涉及政府、公眾和企業在環境管理上的大的定位問題。
  中國環境規劃院副總工程師楊金田說,“環境污染是公共的事情,是需要政府管的。”但他同時表示,依然還應該有更多更靈活的市場手段,在新的環境標準的要求下,由政府制定“游戲規則”,市場參與,同時加強執法監督。 新京報記者 金煜
  【改革猜想】
  生態文明建設的改革方向是什麼?
  北京環交所董事長杜少中:在污染防治,環境保護上,把經濟手段加入到環保上來,這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,也是我們國家今後更為重視的方面。經濟手段如環境交易,是把環境要素換算成錢,用經濟利益和社會效益兩個杠桿,調動了企業和社會各相關群體的積極性,促進大家去改進技術,淘汰落後過剩產能,降低減排成本,增強競爭力,最終實現可持續低碳發展。
  改革試點
  嘉興排污權交易:一個指標競價128次
  10月22日,蘇州環境能源交易中心。“啪”的一聲,競拍槌落下。一家生物質能公司以每噸4780元,共計22萬多元競拍到47.5噸二氧化硫的排污權指標。這是江蘇首次通過環境能源交易市場舉行的排污權競拍。
  而在另一個江南城市嘉興,南湖區去年首次進行了網絡電子拍賣會,據媒體描述,競拍者競爭激烈,一個每噸8萬元的化學需氧量指標當天最高標的拍出摺合每噸165.5萬元,最多一個標的競價達128次,刷新曆史紀錄。
  污染物總量減少是交易前提
  排污權交易的原理很簡單,就是企業之間相互買賣污染物排放的指標。
  “哪個企業都會衡量,是買交易權,還是成本治理投入更低?如買指標成本更高,企業就會把指標賣出來,下大力氣治理。”山西環保廳副總工程師杜斌說。
  中國環境規劃院副總工程師楊金田說,排污權交易並非“花錢買排污”,其一個重要前提即為“總量控制”,也就是說,不管企業之間怎麼交換指標,行政區域內的排放總量不能增大,而且逐年減小。
  上世紀80年代,我國就引入了排污權交易這種“舶來品”,環保部總量司處長嚴剛說,目前,浙江、江蘇、山西等省一級和市一級的機制已做得相當好。
  比如浙江省,嚴剛表示,其將排污權交易和排污有償使用結合,起到了顯著效果,可以在全國推廣。
  “以前指標是無償分給企業的,比如無償給一個企業可五年排放100噸的許可,現在則要有償獲取,目的是激勵企業少排放,少占有指標,騰出更多指標空間給其他新建項目。”
  嘉興排污權交易市場活躍
  嘉興市率先成立了我國第一個排污權交易平臺——浙江省嘉興市排污權儲備交易中心,該市環保局前副局長沈躍平介紹,為推動排污權交易,其採取了化繁為簡的辦法。
  他們首先對實施排污權交易前已無償取得的排放指標予以確認,扣除其應承擔的減排任務外的多餘部分,就可加入市場交易。
  然後,規定新排污單位實行有償使用制度,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必須從交易中心購買。
  在國家減排越來越嚴厲的背景下,排污指標越來越少,一些企業即使有多餘的量,也不願讓給交易中心,對此,沈躍平介紹,其設計了3條破解規則:企業沒有施工建設,且時間超過5年的,收回其排污權指標;企業未經申報或閑置超過2年的排污權指標,由交易中心無償收回;企業閑置未超過2年的排污權指標,企業可以將指標出租給交易中心,每年獲取一定利息。
  沈躍平介紹,排污權有償使用政策一旦實施不當,必會遭到企業抵觸,影響整個交易制度進程,對此,他們設計了有針對性的措施。比如,在價格上差別對待。老污染源要買排污權指標,可“打個折”,按新企業購買價的60%實施。
  建立了回購制度,老企業如將削減下來的排污權退給交易中心,回購價格要比他們重購指標價格高,企業的後顧之憂消除了。
  目前,嘉興市的交易市場已相當活躍。
  上升到全國層面尚有難度
  然而,為何多年探索後,排污權交易還始終停滯在地方試點層面,而未形成全國的統一市場呢?
  事實上,排污權交易在深入實踐過程中,還是遭遇很多困難。
  有專家指出,現在一些試點城市多處於政府“拉郎配”狀態,號召少量企業樹立榜樣來交易,但更多屬於新排放源和老排放源間的補償交易,真正意義的排污許可證交易較少,有的是成立了機制,但無企業積极參与,形成有“市”無“場”的局面。
  此外,因行政色彩過重,大多數交易案例沒有形成具體的交易規則,導致交易雙方只能依賴政府的行政安排。
  “真正的排污交易,需要立法,開發標記物,確權,按照總量分配額,確定污染物消減目標,進行交易,交易完了要兌現,一環扣一環,少一個就轉不起來,”北京環交所董事長杜少中說,“就像煎餅果子一樣,光有雞蛋沒油餅,就不是煎餅果子。”  (原標題:治理污染更需“倚重”市場手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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